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651,931.10 元,按 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065,193.11 元。截至 2023 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形成过程如下:
2023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654,635,256.25元
减:2023 年度母公司已分配股利 12,195,768.75 元
加: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0,651,931.10 元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 4,065,193.11 元
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679,026,225.49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644,856,849.86 元,母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 679,026,225.49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3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644,856,849.86 元。
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1.00 0
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
分配总额 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最终分配总金额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金额和数量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410,956,625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4,431,000 股,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 406,525,625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0,652,562.50 元(含税)。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2023 年公司保持了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行业现状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趋势,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