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8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68,75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274,501,000股的0.32%。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
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3、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1 年 1 月27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1 月 27 日作为授
予日,向 9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77.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8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4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为 5.83 元/股,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18 日。
6、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公司 2020 年年度及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同意对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
由 5.83 元/股调整为 5.74 元/股;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为 43 人,涉及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97.50 万股,
授予价格为 5.7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向 43 名激励对象授予 96.1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为 5.74 元/股,预留部分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9 日。
8、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王辉、李平生、高建华 3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5,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调整为 5.74 元/股。同意按照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83人,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总数为86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5%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5%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5%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5%
交易日当日止
如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1月27日,上市日为2021年3月18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于2022年3月17日届满。
2、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达成情况
解除限售条件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条件。
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4768 号),
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 公司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8,896,767.38 元。根据天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1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 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 3268 号),公司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成本后的数值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作为计算依据。 股东的净利润为 115,284,667.14 元,剔除本次
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成本后为
123,314,042.14 元,实际达成的净利润增长率
为 326.74%,高于业绩考核要求,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83 名激励对象中,80 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优秀”,3 名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良好”,当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根 打分标准系数(N)均为 100%.
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
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解除限售期内考核结果若为优秀或良好则可
以解除限售当期全部份额,若为不合格则取消
当期解除限售份额,具体如下:
考评结果 优秀 良好 合 不合
格 格
标准系数 100% 100% 80% 0%
(N)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
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N)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综上所述,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83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