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共 354
万股授予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270,000,000 股变更为 273,540,000 股,注册
资本由 270,000,000 元变更为 273,540,000 元。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的内容 修订后的内容
1 ······ ······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000 万元。 27,354 万元。
3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
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
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公司的总工程师、副经理、财务总 人员是指公司的总工程师、副总裁、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 监、董事会秘书。
5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7,000 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7,354 万
股,全部为普通股。 股,全部为普通股。
6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
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 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
议,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 议,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
议。 议。
7 第七十三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 第七十三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
容: 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
姓名或名称; 姓名或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
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 的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
名; 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
点和表决结果; 点和表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
的答复或说明; 的答复或说明;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 (七)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
内容。 内容。
8 第八十二条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 第八十二条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
情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 情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
司将不与董事、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 司将不与董事、总裁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
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 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
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9 第九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 第九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
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 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 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
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
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 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
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10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告工作;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的方案; 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事宜;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事宜;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
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 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 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 (十六)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
查经理的工作; 查总裁的工作;
(十七)在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对其进行 (十七)在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对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