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5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5月18日,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0年9月4日,公司赎回前期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湖墅支行”)购买的“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合计5,000.00万元,实现投资收益422,191.78元。2020年9月5日,公司赎回前期在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杭州分行”)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5,000.00万元,实现投资收益425,833.33元。2020年9月5日,公司赎回前期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湖墅支行”)购买的共赢利率结构34857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5,600.00万元,实现投资收益470,860.27元。
2020年9月7日,公司与中信银行湖墅支行签署了结构性存款协议。公司与中信证券签订了收益凭证产品说明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及投资的主要情况
(一) 已赎回的产品主要情况
受托人名称 产品 金额 产品类型 起始日 到期日 投资收益
名称 (万元) (元)
杭州银行湖 “添利宝"结构性 结构性存 2020 年 6 2020 年 9
墅支行 存款产品 5,000.00 款 月 4 日 月 4 日 422,191.78
(TLB20202847)
光大银行杭 结构性存款 5,000.00 结构性存 2020 年 6 2020 年 9 425,833.33
州分行 款 月 5 日 月 5 日
中信银行湖 共赢利率结构 结构性存 2020 年 6 2020 年 9
墅支行 34857 期人民币结 5,600.00 款 月 6 日 月 5 日 470,860.27
构性存款产品
(二)本次购买的产品主要情况
受托人名称 产品 金额 产品 起始日 到期日 预计年化收 资金
名称 (万元) 类型 益率 来源
中信银行湖 共赢智信汇率挂 结构性 2020 年 2020年12 1.48%、 募集
墅支行 钩人民币结构性 8,000.00 存款 9月7日 月 8 日 3.10%或 资金
存款 00939 期 3.50%
中信证券 安泰回报系列 729 1,000.00 收益凭 2020 年 2021 年 3 0.1% 募集
期收益凭证 证 9月7日 月 15 日 或 6.1% 资金
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的主要条款
(一)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的主要条款
公司与中信银行湖墅支行签订了《中信银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
书》,主要条款如下:
1、 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00939 期;
2、 产品编码:C20Q606109;
3、 产品类型:浮动收益、封闭式;
4、 收益计算天数:91 天;
5、 收益起计日:2020 年 9 月 8 日;
6、 到期日:2020 年 12 月 8 日;
7、 到账日: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 0 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
支付,如遇中国、美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8、 产品管理方、收益计算方:中信银行;
9、 联系标的:欧元/美元即期汇率价格,即彭博页面“BFIX”屏显示的东
京时间下午 3:00 的 EURUSD Currency 的值。;
10、 联系标的观察日:2020 年 12 月 3 日;
11、 收益区间:1.48%-3.50%;
12、 产品收益:
产品收益率确定方式如下:
(1)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联系标的“欧元/美元即期汇率”期末价格小于或等于 1.8 且大于或等于 0.5,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 3.10%;
(2)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联系标的“欧元/美元即期汇率”期末价格大于 1.8,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 3.50%;
(3)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联系标的“欧元/美元即期汇率”期末价格小于 0.5,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 1.48%。
13、本金保障: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年化收益率为 1.48%。
(二)中信证券质押式报价回购协议的主要条款
公司与中信证券签订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回报系列 729 期收益凭证产品说明书》,主要条款如下:
1、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回报系列 729 期收益凭证;
2、 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3、 凭证存续期:189 天,即起始日(含)至到期日(不含)的自然日天数;
4、 起始日:2020 年 9 月 7 日,逢节假日顺延;
5、 到期日:2021 年 3 月 15 日,逢节假日顺延;
6、 期末观察日:预定为 2021 年 3 月 11 日,逢节假日顺延;
7、 联系标的:欧元/美元即期汇率价格,即彭博页面“BFIX”屏显示的东
京时间下午 3:00 的 EURUSD Currency 的值;
8、 挂钩标的:中证小盘 500 指数(指数代码:000905.SH);
9、 收益表现水平:在收益凭证存续期间内的任意一个观察日,挂钩标的在该观察日的收益表现水平=挂钩标的在该观察日的收盘价格÷挂钩标的期初价格×100%;
10、 敲出观察日:
敲出观察日 1:2020 年 10 月 9 日
敲出观察日 2:2020 年 11 月 9 日
敲出观察日 3:2020 年 12 月 10 日
敲出观察日 4:2021 年 1 月 8 日
敲出观察日 5:2021 年 2 月 8 日
逢节假日顺延;
若本期收益凭证募集期限提前终止或延长,实际敲出观察日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公告为准。
11、 敲出水平:103%;
12、 票面利率:6.1%
13、 提前终止事件:在任一敲出观察日 i(i=1 到 5),若挂钩标的收益表现
水平大于或等于敲出水平,则该敲出观察日发生提前终止事件;
14、 提前终止份额价值:若发生提前终止事件,则本期收益凭证产品的提前终止份额价值 = 份额面值×(1 + 票面利率×期初观察日(含)至提前终止兑付日(不含)之间的自然日天数÷365),四舍五入精确至小数点后第四位,具体以计算机构确定数值为准。
15、 提前终止兑付金额:若本期收益凭证发生提前终止事件,投资者于对应的提前终止日应获得的提前终止兑付金额= 投资者持有的收益凭证份额×提前终止份额价值,四舍五入精确至 0.01 元,具体以计算机构确定数值为准。
中信证券在本期收益凭证提前终止日后 5 个营业日内将凭证提前终止兑付金额划转至投资者柜台市场账户,逢节假日顺延。
16、 到期终止份额价值:若本期收益凭证产品存续至到期日:到期终止份额价值 = 份额面值×(1 +凭证约定收益率×期初观察日(含)至到期日(不含)之间的自然日天数÷365),四舍五入精确至小数点后第四位,具体以计算机构确定数值为准。其中:
(1)若期末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益表现水平大于或等于敲出水平,则凭证约定收益率 = 6.1%;
(2)若期末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益表现水平小于敲出水平,则凭证约定收益率 =0.1%。
17、 到期终止兑付金额:在到期日,投资者应获得的到期终止兑付金额 =到期终止份额价值×投资者持有的收益凭证份额,四舍五入精确至 0.01 元,具体以计算机构确定数值为准。
中信证券在本期收益凭证到期日后 5 个营业日内将凭证到期终止兑付金额划转至投资者柜台市场账户,逢节假日顺延。
三、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主要投资风险
1、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的主要投资风险
(1)提前终止风险:
1)如遇国家金融法规、规定、监管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本产品所投资产的交易对手发生信用风险,或中信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信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
2)如果中信银行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中信银行将在提前终止日后2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并在提前终止日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购买者所得收益(若有)及本金划转至购买者指定账户。若产品部分提前终止,相关清算规则届时另行公告;若产品全部提前终止,产品到期日相应调整为提前终止日。
3)购买者无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权利,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购买者不得提前支取。
(2)延期清算风险:如在产品到期时交易对手无法按照产品交易约定支付本产品收益所需资金,则在这种情况下,中信银行有权将产品的收益部分实际结算延长至相关投资工具处置完毕为止。
2、中信证券收益凭证的主要投资风险
(1)对冲干扰事件风险:
对冲干扰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1)挂钩标的在观察日发生闭市、提早闭市、标的停牌、交易中断、交易所中断等影响计算机构观察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对冲、交易等的事件;其中,
“交易中断”指挂钩标的被挂钩标的所属交易所采取暂停或限制交易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牌、盘中临时停牌、暂缓进入交收或技术性停牌等措施;
“交易所中断”指挂钩标的所属交易所发生实质性中断或影响全体市场参与者正常开展交易活动或获取市值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挂钩标的暂缓进入交收、技术性停牌及临时停市等事件,但提早闭市除外;
“提早闭市”指挂钩标的所属交易所在交易所交易日于预定收市时间之前闭市。
2)挂钩标的于观察日交易时间内曾触及当日涨停价格、跌停价格等计算机构认定的导致无法有效交易挂钩标的以对冲风险或对冲风险的成本显著增加的
事件。
(2)投资人投资本期收益凭证,可以获得的凭证收益金额取决于所挂钩的中证小盘 500 指数价格的变化。若本期收益凭证产品存续期间未发生提前终止事件并存续至到期日,且中证小盘 500 指数于期末观察日的收益表现水平小于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