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6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2,820,996.90元,按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9,282,099.69元。截至2018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形成过程如下:
2018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435,983,143.23元
减:2017年度母公司已分配股利 270,000,000.00元
加: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92,820,996.90元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 19,282,099.69元
2018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339,522,040.44元
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1.30 0
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分配总额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共计派发35,100,000.00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
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2018年公司保持了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行业现状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趋势,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共计派发35,1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战略规划相匹配。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结果,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