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19-037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9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9,239,9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3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83 杨勇萍
2 01*****127 余荣琳
3 01*****622 诸焕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19年5月3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及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管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人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5.67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高丰路999号
咨询联系人:顾永康、茅丽华
咨询电话:021-37198681
传真电话:021-3719889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公司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