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18-035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股东余荣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7日
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7),并于2018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
划进展暨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具体内容详见公
告。
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接到股东余荣琳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的告知函》,余荣琳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7,964,3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截至本公告日,余荣琳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约定的股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 4月23日-5月18日 11.68 4,154,615 0.96
大宗交易 5月17日 10.23 1,300,000 0.30
余荣琳 集中竞价 5月21日-5月23日 12.55 110,700 0.03
大宗交易 5月22日 11.57 1,040,000 0.24
大宗交易 5月23日 11.70 1,359,000 0.31
合计 7,964,315 1.83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系四舍五入造成。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股份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股份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余荣琳
53,095,504 12.23 45,131,189 10.39
二、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后,股东余荣琳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10.39%,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余荣琳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履行完毕;
4、余荣琳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余荣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