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18-032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上海六禾之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德州均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11,863,00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73%)的股东上
海六禾之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11,862,99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73%)。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2、持有本公司股份12,663,62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92%)的股东德
州均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4,079,95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94%)。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榕生物”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六禾之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六禾之颐”)、德州均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均益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截止本公告日持有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数量(股)
1 六禾之颐 11,863,005 2.73%
2 均益投资 12,663,628 2.9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六禾之颐
1、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本次减持不超过11,862,99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7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减持计划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6)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雪榕生物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减持事项的相关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雪榕生物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雪榕生物的股份,也不由雪榕生物回购该部分股份。
(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第一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承诺人上市之日持有的雪榕生物股份总额的40%,第二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承诺人上市之日持有的雪榕生物股份总额的60%。
(3)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雪榕生物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提前五个交易日通知雪榕生物,雪榕生物应提前三个交易日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六禾之颐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二)股东:均益投资
1、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本次减持不超过4,079,95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4%(若减持计划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等
(6)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雪榕生物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减持事项的相关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雪榕生物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雪榕生物的股份,也不由雪榕生物回购该部分股份。
(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承诺人上市之日持有的雪榕生物股份总额的25%
(3)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雪榕生物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提前五个交易日通知雪榕生物,雪榕生物应提前三个交易日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均益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六禾之颐、均益投资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六禾之颐、均益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3、六禾之颐、均益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六禾之颐、均益投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六禾之颐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均益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