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4日至2019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双阳经济开发区延寿路4号,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C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主持人:代理董事长郭长兴先生
7、会议合法有效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217,761,0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1.52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17,745,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1.51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5,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29%。
2、其他参加会议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217,747,0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6%;
反对13,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190%;
反对13,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481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表决情况:
同意217,757,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4430%;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557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表决情况:
同意217,757,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4430%;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557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217,757,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4430%;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557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217,757,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4430%;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557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217,757,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4430%;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557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薪酬的议案》1、表决情况:
同意217,757,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4430%;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557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217,757,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4430%;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557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及股份补偿事项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217,757,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4430%;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557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辽源鸿图锂电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及业绩补偿事项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217,757,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4430%;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557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子公司补偿股份并注销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217,757,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4430%;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557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217,757,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4430%;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557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相关事宜的
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217,757,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4430%;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557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