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4-034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 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建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杨亚军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陈红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张钦杰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张钦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钦杰
邮编:215600
电话:0512-58693918
电子邮箱:zhangqj@newamstar.com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新泾东路)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4-034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何建锋先生,197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江
苏晶福电器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中国吉通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销售经理,历任新美星有限销售经理、外贸部部长、营销总监、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何建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公司 5%以上持股股东建水县德
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8%股权。除上述关系外,何建锋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建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等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杨亚军先生,1980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本
公司流体事业部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项目管理中心总监。
截至公告披露日,杨亚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亚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等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陈红女士,197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就
职于张家港中利溶剂制造有限公司、张家港市贝尔机械有限公司;历任新美星有限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披露日,陈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红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等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4-034
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张钦杰先生,男,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金融学本科学历。2019
年 7 月入职公司证券事务部,2020 年 8 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
班并通过考试,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公告披露日,张钦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钦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等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