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18-021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0509,证券简称:新美星)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8年3月19日、2018年3月20日、2018年3月2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刊登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18年2月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并于 2018年 3月 6日披露了该反馈回复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除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2018年3月20日,本公司刊登了《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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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8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等相关公告,披露了本公司2017年度经营
情况、财务报表、权益分派方案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21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披露的 2018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与预计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的情
形,公司制作定期报告期间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不存在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的情形。
3、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能实施。
4、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5、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