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之开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
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
03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之开先生计划自2023 年 6 月 6 日-2023 年 12
月 5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49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9490%)。
今日,公司收到郑之开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告知 其今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090,944 股,占目 前公司总股本比例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 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持股 5%以上股东在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时,应当披露。
控股股东郑之开先生自前次权益变动至今,股份减持比例累计达到公司总股 本的 1%,现将其具体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郑之开
住所 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 1590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12 月 4 日 – 2023 年 12 月 4 日
股票简称 维宏股份 股票代码 300508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郑之开 1,090,944 1.00%
合计 1,090,944 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 股 34,705,069 31.81% 34,705,069 31.81%
份
汤同奎 其中:无限售 8,676,267 7.95% 8,676,267 7.95%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 件 26,028,802 23.86% 26,028,802 23.86%
股份
合计持有 股 27,691,668 25.38% 26,600,724 24.38%
份
郑之开 其中:无限售 4,049,486 3.71% 2,958,542 2.71%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 件 23,642,182 21.67% 23,642,182 21.67%
股份
合计持有 股 4,048,400 3.71% 4,048,400 3.71%
份
胡小琴 其中:无限售 4,048,400 3.71% 4,048,400 3.71%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 件 0 0.00% 0 0.00%
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郑之开先生计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划自 2023 年 6 月 6 日-2023 年 12 月 5 日期间以集中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49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9490%)。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计划一致,减
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披露日,郑之开先生的
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 否?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例。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1、上述表格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