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减持公告”)。经核查,上述公告涉及的部分内容存在错误,现更正如下: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1.“重要提示”及公告第一段
更正前: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3,457,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8026%)的股东胡小
琴女士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2022 年 11 月 23 日—
2023 年 05 月 22 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 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58%)。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05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股东胡小琴女士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 股。
更正后: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4,148,4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8026%)的股东胡小
琴女士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2022 年 11 月 23 日—
2023 年 05 月 22 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 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58%)。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05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股东胡小琴女士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 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之“(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更正前: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胡小琴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其仍持有公司股份3,45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8026%。
更正后: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胡小琴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其仍持有公司股份
4,14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8026%(2022 年 5 月 20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前持有公司股份 3,457,000 股)。
二、其他事项的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公告内容不变。因本次公告内容错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