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5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同奎先生和郑之开先生提交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以下简称“预案”),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提议理由:鉴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稳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结合公司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因素,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更好地回报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结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以下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10股 0 2.40 6
拟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56,820,0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
分配总额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34,092,000股,转增
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90,912,000股。
1、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
提示
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合理调整。
2、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实际派息金额应遵守公司
利润分配政策但不能低于本议案金额。
2、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优化公司股本结构。
3、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提供运动控制系统成套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工业运动控制系统。目前产业链覆盖从伺服驱动器、数控系统、工艺软件到配件等各个方面。多年来公司始终以市场为导向,坚持自主研发为主的技术创新道路,通过持续不断的研发创新与产品升级,已成为国内少数几个同时掌握运动控制器CNC系统和伺服驱动器技术的公司。
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75%—95%,盈利7,763.58万元–8,650.84万元,预
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3,395.44万元。公司2017年年度业绩预
告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1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2017年年度业绩预告》
(公告编号:2018-004)。
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考虑公司股本总额较小,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本预案披露前持股变动情况
截至本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提议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前 变动后 变动后
变动股 变动
姓名 职务 持股数 持股比 持股数 持股比 变动日期
份(股) 原因
量(股)例(%) 量(股)例(%)
2017-08-29
董事、副总
宋秀龙 773,750 1.36% 25,000 748,750 1.32% 至 减持
经理
2017-10-30
董事、副总 773,750 1.36% 29,100 744,650 1.31% 2017-09-01
牟凤林 至 减持
经理 2017-11-14
2017-08-29
赵东京 副总经理 773,750 1.36% 20,000 753,750 1.33% 至 减持
2017-11-01
注:除上述人员外,提议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未发生持股变动情况
2、本预案披露后减持计划
提议人目前持有公司的股份为首发限售股,在本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仍处于
限售锁定期内,不存在计划减持情况;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本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也不存在减持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没有实质性影响;投资者同比例增加所持有股份,对其持股比例亦无实质性影响。本次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相应摊薄。
2、公司在本预案披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限售股解禁的情形;本预案披露
日后6个月内,存在以下限售股拟解禁的情形:
持股情况 未来6个月内解限情况
姓名 职务
占公司总 解限数量 解限日期 占公司总
持股数量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股) (%) (%)
董事、副总
宋秀龙 748,750 1.32% 193,438 2018-4-19 0.34%
经理
董事、副总
牟凤林 744,650 1.31% 193,438 2018-4-19 0.34%
经理
赵东京 副总经理 753,750 1.33% 193,438 2018-4-19 0.34%
注:上述人员解禁股份为高管解禁股
3、本预案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后,半数以上董事对该利润分配及转增预案进行了讨论,与会董事认为: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并且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提议人及与会董事汤同奎先生、郑之开先生、牟凤林先生、宋秀龙先生、景梓森先生、张艳丽女士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议审议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
2、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密。
五、备查文件
1、提议人签字的提案原件及相关承诺
2、半数以上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