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7 证券简称:苏奥传感 公告编号:2024-067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聘其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5、首席合伙人:杨雄
6、人员信息:截止 2024 年 10 月,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54 人,注册会计师
26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96 人。
7、业务规模: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54,909.97 万元(含合并数,下
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42,181.7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3,046.25 万元。审计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 5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 家。
8、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9、诚信记录: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18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益平,1994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 2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1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5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1999 年 11 月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 11 月起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 11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余常演,2016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5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0 家。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周益平、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项目质量复核人余常演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 处理处罚类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期 型
中国证券监 在执行江西特种电机股份
1 周益平 2022.11.10 行政监管措 督管理委员 有限公司 2017-2018 年财
施 会江西监管 务报表审计报告项目出具
局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在受理美庐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2 周益平 2022.11.29 自律监管措 深圳证券交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业务过
施 易所 程中,对发行人研发人员
认定及薪酬归集核查不充
分,出具了监管函
在受理美庐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3 刘勇 2022.11.29 自律监管措 深圳证券交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业务过
施 易所 程中,对发行人研发人员
认定及薪酬归集核查不充
分,出具了监管函
3、独立性: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合计审计费用拟定不超过 10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
超过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 20 万元。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与 2023
年度持平,以上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4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签署协议。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大华已连续 11 年(2013 年-2023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在执业期间,大华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 年度,大华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大华进行了沟通,大华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工作。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资质、经验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良好,认为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程序合规。我们同意变更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 2024 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4、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