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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奥传感: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1

苏奥传感: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07      证券简称:苏奥传感        公告编号:2022-001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 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
11.6424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0235%;

  ●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事项仍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本次解锁股份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 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认为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1 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三期解锁资格条件,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 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11.6424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董事会实施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3、2018 年 4 月 2 日,公司在 OA 办公系统和公告栏公示了《公司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
示,公示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2 日至 2018 年 4 月 13 日,在公示期限内,凡对
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截
至 2018 年 4 月 13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18 年 4 月 14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
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再次核实,并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6、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7、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9 年 1 月 18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

  9、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以公司总
股本 122,34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6 元(含
税),不送红股,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完成了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工作,权益分派结束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2234.2 万元增加至 22021.56 万元。

  10、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 138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期解锁手续,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158.76 万股。

  11、2019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8 日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离职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3.78万股,回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22021.56 万元减少至 22017.78 万元。

  13、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9.18万股,回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22017.78 万元减少至 22008.60 万元。

  14、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 1 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手续,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7.92 万股。

  15、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第二次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预留部分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
格调整为每股 5.08 元,预留部分回购价格调整为 3.49 元/股,将 135 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限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调整为 185.0688 万股,公司将回购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6、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的部分股票因公司层面的业绩未达标不符合解锁条件和原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两个原因需要回购注销,本次拟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 185.0688 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30,812.04 万元减少至 30,626.9712 万元。

  17、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自首次授予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 30%。本次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27 人,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13,07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695%。公司独立董事就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出具独立意见。

  18、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1 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次授予日      4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解锁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次授予日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次解锁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次授予日      3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日为 2018 年 12 月 20 日,授予
股份的上市日为 2019 年 1 月 21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限售期已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1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 足解锁条件。

        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

        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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