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 名家 公告编号:2024-104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家汇”)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6.3 规定,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对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披露,并于 5 月 29 日、6 月
29 日、7 月 31 日、8 月 30 日、10 月 9 日、11 月 8 日、12 月 8 日、2024 年 1 月 9 日、
2 月 8 日、3 月 8 日、4 月 8 日、5 月 8 日披露了前述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详见《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23-05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2023-05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四)》(公告编号:2023-07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五)》(公告编号:2023-07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六)》(公告编号:2023-081)、《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七)》(公告编号:2023-08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八)》(公告编号:2024-00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九)》(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公告编号:2024-019)、《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一)》(公告编号:2024-02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二)》(公告编号:2024-049)。
除上述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后续发生的新增诉讼、仲裁案件经连
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再次达到披露标准,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7 月 31 日披露
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6.3 条规定,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6 月 19 日、9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5)、《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7 月 8 日、8 月 8 日、9 月 9 日、10 月 10 日、11 月 9
日披露了上述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一)》(公告编号:2024-061)、《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24-072)、《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2024-081)、《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四)》(公告编号:2024-086)、《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五)》(公告编号:2024-094)、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六)(公告编号:2024-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披露的部分案件于近期取得进展,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二、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案件尚在开庭审理程序中,尚未出具终局的有效裁决。公司将按照各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将密切关注相关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12 日
附件:《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一)名家汇作为原告/申请人的案件
原 受理或 案由(诉
序 原告/申 被告/被申请人 收到应 诉讼、仲裁 讼、仲裁 涉案金额(元) 诉讼、仲裁请求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判决或裁决
号 请人 诉通知 机构 原因或 日期及结果
日期 依据)
名匠智汇 深圳震有科技 2024/ 深圳市南 买卖合 请求判决:被告支付货款 一审将于 2025 年 1 月 6 日
9 建设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4/7 山区人民 同纠纷 ¥2,651,616.00 1488000 元及违约金 二次开庭
有限公司 法院 1163616 元。
(二)名家汇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案件
原 受理或 案由(诉
序 原告/申 被告/被申请人 收到应 诉讼、仲裁 讼、仲裁 涉案金额(元) 诉讼、仲裁请求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判决或裁决
号 请人 诉通知 机构 原因或 日期及结果
日期 依据)
深圳市鑫 深圳市名家汇 深圳市南
5 益明电力 科技股份有限 2023/ 山区人民 买卖合 ¥254,534.00 请求判令:名家汇支付欠 一审已于 11 月 11 日二次
设备有限 公司 11/17 法院 同纠纷 付货款 254534 元及利息。 开庭
公司
(三)单笔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表
原 受理或 案由(诉 涉案金额(元) 诉讼、仲裁请求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判决或裁决
序 原告/申 被告/被申请人 收到应 诉讼、仲裁 讼、仲裁 日期及结果
号 请人 诉通知 机构 原因或
日期 依据)
兴业银行 深圳市名家汇 请求裁决:1、借款合同提 因被申请人向深圳市中级
股份有限 科技股份有限 2024/ 深圳国际 金融借 前到期,第一被申请人支 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确认仲
14 公司深圳 公司、程宗玉、 6/18 仲裁院 款合同 ¥34,098,600.00 付借款本金34000000元及 裁协议的效力,导致仲裁
分行 刘衡、程治文、 纠纷 利息 98600 元;2、第二、 程序中止,原定 11 月 13
六安名家汇光 三、四、五、六被申请人 日的庭审取消
电科技有限公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确
司、名匠智汇 认申请人对被申请人部分
建设发展有限 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4、
公司 确认申请人对被申请人部
分应收账款的质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