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 名家 公告编号:2024-078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并指定预重整管理人
的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虽然深圳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并通过摇珠选定预重整管理人,但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深圳中院在受理公司重整案件前,须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向中国证监会出具支持公司进行重整的函件,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无异议复函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被受理重整后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3.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5月17日,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债权人中山市古月灯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发来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2024年5月17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第十四条及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事项的进展
2024年5月24日,公司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查询得知,深圳中院已就公司相关事项设立案号(2024)粤03破申48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24-054)。5月27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下发的相关通知书。
2024年6月4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下发的《听证通知书》,法院于6月12日就重整案件进行听证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暨风险提示性公告》(2024-059)。
2024年7月30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下发的(2024)粤03破申481号《决定书》,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经摇珠选定,深圳中院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预重整管理人,负责人为郑瑞琼。
二、预重整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1、预重整管理人名称: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2、项目负责人:郑瑞琼
3、成员:姚坤、赵静、马增辉、陈莹、林俊斌、杨斌、吴冬梅、陈旭、徐李鸿飞等
4、联系方式:0755-83156892
5、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B座1112
6、预重整期间,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下列职责:
(1)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资产及负债情况;
(2)推动债务人与其出资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协商,引导各方就重整方案达成共识;
(3)债务人继续经营的,监督债务人的经营。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虽然深圳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并通过摇珠选定预重整管理人,但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深圳中院在受理公司重整案件前,须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向中国证监会出具支持公司进行重整的函件,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无异议复函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被受理重整后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条第(九)项“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的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公司目前尚未收到深圳中院寄出的相关法律文书,深圳中院是否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粤 03 破申 481 号《决定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