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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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通过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
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二)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
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程宗玉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成。鉴于公司原董事李鹏志先生、张经时先生已辞任,为填补职位空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补选李中华先生、程治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时,程治文先生将在当选董事后接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1.1《补选李中华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补选程治文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5 票同意,2 票
反对,0 票弃权。
董事李太权、阎军对第二项子议案投反对票,理由为程治文较为年轻,阅历浅,不足以胜任公司董事职位。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鉴于完善公司组织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经董事长、总裁程宗玉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中华先生为常务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兴业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融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一年,由公司控股股东程宗玉先生及其配偶刘衡女士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匠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申请授信融资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程宗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裁,程宗玉夫妇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无偿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兴业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4 票同意,2 票反对,0 票弃权。
程宗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董事李太权、阎军投反对票的理由为担保授信融资的资金用途不够明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工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申请授信融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一年,由公司控股股东程宗玉先生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申请授信融资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以工程项目应收账款向工商银行提供质押担保。因程宗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裁,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无偿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
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工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4 票同意,2 票反对,0 票弃权。
程宗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董事李太权、阎军投反对票的理由为担保授信融资的资金用途不够明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
议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周五)15:00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 票同意,2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李太权、阎军投反对票的理由为因对《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存在部分反对意见,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