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2-054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220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4
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000 万股新股。根据公司与特定对象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程宗玉签订的股份认购合同,发行价格为 19.66 元/股,最终发行数量为 44,760,93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9,999,982.1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6,516,637.7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63,483,344.32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
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G18002420050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838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40,550,793.00 股新股。根据公司与特定对象比亚迪股份有限公
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 18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UBSAG、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陈传兴、董卫国、林金涛、吕强、
王赤平、于海恒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每股发行价格 6.30 元,普通股(A 股)最终数量
40,550,793.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5,469,995.90 元,扣除发行费用 8,820,708.2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6,649,287.68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
[2021]518Z012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加:累计利息 本年度使用金额
收入(含银行 减:以前年度已
项 目 募集资金净额 直接投入募集 专户余额注销 暂时补充流
理财收益)扣 使用金额 期末余额
资金项目 转至基本户 动资金
除手续费净额
2018
年非公 863,483,344.32 16,680,954.87 828,268,413.41 6,800,000.00 323,874.85 - 44,772,010.93
开发行
2021
年非公 246,649,287.68 109,546.57 146,388,865.69 36,615,553.77 - 30,000,000.00 33,754,414.79
开发行
2022 年半年度,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 680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
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83,506.8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4,477.20
万元。
2022 年半年度,公司 2021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
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661.56 万元,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8,300.44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2 年 6 月 30 日余额合计为 3,375.44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2018 年 5 月 9 日,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8 年 6 月 14 日,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8 年 7 月 30 日,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账号 5840000010120100442609)利息款已
转入 4000029329200638564 户内,公司对上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专户予以注销。
2021 年 1 月 22 日,北京银行深圳梅林支行(账号 20000025502200025163259)利
息款已转入 1314020609300038948 户内,公司对北京银行深圳梅林支行专户予以注销。
2022 年 3 月 31 日,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账号 5840000010120100431377)利息款已
转入 337010100101093020 户内,公司对上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专户予以注销。
2022 年 3 月 31 日,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账号 5840000010120100442740)利息款已
转入 337010100101093020 户内,公司对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专户予以注销。
2021 年 10 月 25 日,名家汇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
签订了《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保荐协议》,聘请中天国富证券担任公司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对于名家汇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的募资资金后续使用的持续督导职责由中天国富证券承接。
2021 年 11 月 6 日,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
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款余额 备注
[注 1]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5840000010120100431377 550,000,000.00 - 注销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5840000010120100442740 113,483,344.32 - 注销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 5840000010120100442609 200,000,000.00 - 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南山支行 4000029329200638564 - 44,730,809.89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 银行理财专户 - 41,201.04
支行
北京银行深圳梅林支行 银行理财专户 - - 注销
合计 863,483,344.32 44,772,010.93
注 1:初始存放金额为扣除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净额。
2、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 履行。募集资金的监管协议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签署日期 签署方 协议名称 开户行 专项账户账号
2021 年 12 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 募集资金三方 兴业银行股份有
1 月 20 日 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天 监管协议 限公司彩田路支 338230100100159605
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行[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