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40,550,793 股
2、发行价格:6.30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55,469,995.9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46,649,287.68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40,550,793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认购情况及限售期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
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自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特别提示...... 1
目 录...... 2
释 义...... 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4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概要...... 4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4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15
五、财务会计信息...... 17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20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21
八、其他重要事项...... 21
九、备查文件...... 22
释 义
简称 指 含义
公司、发行人、名家汇 指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天国富证券、保荐人、 指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会计师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 指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指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
象发行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审核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
《审核问答》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
答》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承销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
《发行监管问答》 指 《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
监管要求》(2020年修订)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9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MinkaveTechnology Co.,Ltd.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 10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
园 10 栋 A2001(20 层 01-06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 10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
园 10 栋 A2001(20 层 01-06号)
成立时间 2001 年 5 月 08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2 年 9 月 24 日
上市时间 2016 年 3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655,045,776元
一般经营项目是:照明技术的开发,城市照明环境艺术设计(不含限
制项目),环境导视规划;城市及道路及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照
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标识设计及工程安装;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建
筑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园林养护;
各类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城镇化建设投资;
城镇及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配套建设、产业策划经营;项目投
经营范围 资;合同能源管理;LED 灯具及照明灯具、路灯及灯杆、LED 显示
屏、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开发、设计和销售;灯光智能控制系统技术的
开发;标识的制作;电子电器产品的购销及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
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LED灯具及照明灯具、路
灯及灯杆、LED 显示屏、太阳能光伏系统的生产;标识的生产(生产
场地执照另办)
法定代表人 程宗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28556175Y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名家汇
股票代码 300506
联系电话 0755-26067248,0755-26490198
传真电话 0755-26070372
邮政编码 518057
公司网址 www.minkave.com
电子信箱 info@minkave.com / minkave@minkave.com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概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为: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
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
关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
相关文件。
3、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
相关文件。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公司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由深
圳证券交易所受理并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发的《关于受理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485 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
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2021 年 10 月 25 日(T-3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T 日)询价日前期间,
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不含关联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34 家,证券公司 18 家,保险机构投资
者 6 家,已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30 家,合计 108 名投资者(已剔除重复)
发送了《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相关附件。
2021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9:00 至 12:00,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律师的见证下,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收到 19 家投资者回复的《申购报价单》,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提交了相关申购文件。经发行人、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协商确定,本次所有投资者均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上述 19 家投资者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方式为竞价发行。
(四)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40,550,793 股,全部采取竞
价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五)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发行价格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6.02 元/股。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30 元/股,发行价格为基准价格的1.05 倍。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55,469,995.9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
民币 8,820,708.2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6,649,287.6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 25,547.00 万元。
(七)发行缴款及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认购。2021 年 12 月 17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