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一年四月
目 录
释 义 ......2
声 明 ......3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4
二、本次授予情况 ......5
三、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7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8
五、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9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名家汇、上市公司、公司 指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名家汇;
证券代码:300506)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 指 激励计划
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指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名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报告 指 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 指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
股票 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 指 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
理人员及骨干员工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
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
象获得公司股份的价格
归属 指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
司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归属条件 指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第二
类激励股票所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归属日 指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
票完成登记的日期,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独立财务顾问、他山咨询 指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声 明
他山咨询接受委托,担任名家汇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
问并出具本报告。对本报告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报告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制作。公司已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
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3. 本报告所表达的意见以下述假设为前提: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
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的市场、经济、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本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妥善履行所有义务;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它障碍,并能够顺利完成;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 本独立财务顾问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具本报告。本报告
仅供公司拟实施本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6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4 月 7 日至 4 月 16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次授予情况
1. 授予日:2021 年 4 月 27 日。
2. 授予价格:2.5 元/股。
3. 授予数量:2,548.00 万股。
4.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5. 授予人数:145 人。具体分配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量 占公司总股本
(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1 程宗玉 董事长 325.00 12.76% 0.50%
2 徐建平 董事、总裁 325.00 12.76% 0.50%
3 李鹏志 副董事长、执行总裁 325.00 12.76% 0.50%
4 张经时 董事 325.00 12.76% 0.50%
5 阎军 董事、财务总监 30.00 1.18% 0.05%
6 臧显峰 拟任董秘 30.00 1.18% 0.05%
中层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139 人) 1,188.00 46.62% 1.81%
合计 2,548.00 100.00% 3.89%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6. 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7. 归属安排: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0%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8.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需同时满足:
第一个归属期 (1)2021年营业收入较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100%
(2)2021年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
需同时满足:
第二个归属期 (1)2022年营业收入较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150%
(2)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2.0亿元
需同时满足:
第三个归属期 (1)2023年营业收入较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200%
(2)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2.5亿元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9.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