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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06 深市 名家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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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汇: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9

名家汇: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105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容诚事务所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9 年度容诚事务所向公司提供全部审计服务的收费金额为 110 万元。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0 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1、基本情况

  容诚事务所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全球知名会计网络 RSM 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 4 亿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从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本次审计业务主要由容诚事务所深圳分所承办,容诚事务所深圳分所由华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更名而来,成立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23 号深圳中国人寿大厦 1505、1506 单元,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员工 3,051 人;其中,合伙人 106
人,注册会计师 860 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全所共有 2,800 余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770 余人。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总收入共计 105,772.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69,691.5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5,557.89 万元;为 210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建筑及工程地产、软件和信息技术、批发和零售、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对于本公司所在行业,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较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容诚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乃鹏,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05 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怡君,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12 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玉宝,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16 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

  5、诚信记录

  近 3 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我们认可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质,在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过程中,表现出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并且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过程中,表现出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聘任其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上市公
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过程中,表现出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审计工作质量,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6、容诚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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