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2019年 3月修订)的相关要求,就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6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6]39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3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8.58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7,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0,328,7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27,071,300.0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G15001890246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220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4 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000 万股新股。根据公司与特定对象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程宗玉签订的股份认购合同,发行价格为 19.66 元/股,最终发行数量为44,760,93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9,999,982.10 元,扣除发行费用16,516,637.7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63,483,344.3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8
年 4 月 26 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2018]G18002420050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加:累计利息 本年使用金额
项目 募集资金净额 收入(含银行 减:以前年度
理财收益)扣 已使用金额 直接投入募 暂时补充 期末余额
除手续费净额 集资金项目 流动资金
首次公
开发行 227,071,300.00 482,170.45 227,553,470.45 - - -
非公开
发行 863,483,344.32 10,969,044.91 416,744,185.35 60,391,437.68 - 397,316,766.2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
22,755.35 万元,其中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 13,778.21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已全
部使用完毕。
2019 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 6,039.14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累
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 47,713.56 万元,其中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4,378.51 万元。2019 年 7 月 9 日,公司已
将上期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9,127.66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604.02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39,731.68 万元,其中银行理财专户中期末余额为 5,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16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 2016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2016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由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六安名家汇光电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 3,458.13 万元出资。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6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决定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公司 2016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
为规范公司剩余部分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更换保
荐机构后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16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已全部
使用完毕,并已完成全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2、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2018 年 5 月 9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8 年 6 月 14 日,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8 年 7 月 30 日,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账号 5840000010120100442609)利
息款已转入 4000029329200638564 户内,公司对上述专户予以注销。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 5840000010120100431377 152,392,143.69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 5840000010120100442740 99,020,001.82
中国工商银行南山支行 4000029329200638564 95,904,620.69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 银行理财专户 50,000,000.00
合 计 397,316,766.20
三、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 47,713.56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
见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
管理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
附表 1:
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8,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 6,039.14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762.3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