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19-046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3月15日,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宗玉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
2019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当前业务持续增长、经营稳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促进公司成长,并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并保证公司在利润分配后能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进行分配。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5,758,234.68元,截至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90,209,765.46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15,117,398.65元,资本公积余额为844,667,372.17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44,760,9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7,238,046.7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不送股。上述派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8度利润分
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项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