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18-103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公司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并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进行分配。
公司2018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8,177,366.29元,截至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39,747,916.53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40,236,966.10元。现公司制定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以截至2018年6月30日总股本344,760,9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4,476,093.50元(含税)。上述派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2018年半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6
号--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关事项》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