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18-076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公司2017年9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锁定期为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18日,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将于2018年12月18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暨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截至2017年12月18日收盘,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陕国投.天启【2017】397号名家汇第一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竞价方式购买本公司股票9,501,375股,占披露当日公司总股本的3.17%,成交均价为人民币23.94元/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全部股票购买,本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
12个月,自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18日,存续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24个月内。
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09号),公司向包括实际控制人在内的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4,476.0935万股新股,新增股份于2018年5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托管登记事宜,并于2018年5月16日在深圳交易所上市流通,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0,000万股增至34,476.0935万股。截至本公告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本公司股票9,501,3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76%。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18年12月18日届满后,公司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并根据《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权益分配,兑现持有人因持有计划份额而享有的权益。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4) 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其他情形。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不超过24个月。自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除非根据本计划规定提前终止或者展期延长。
2、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3、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4、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5、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等情况,导致信托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标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性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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