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东滨路4351号荔源商务大厦A座13、14、 15楼)
之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发行股票数量:4,476.0935万股
发行股票价格:19.66元
募集资金总额:879,999,982.10元
募集资金净额:863,483,344.32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股票上市数量:4,476.0935万股
股票上市时间:2018年 5月 16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8年 5月 16日(即上市日),
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宗玉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后,公司股权结构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后将增加4,476.0935万股限售流通股,以截至2018年3月30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础,考虑此次创业板发行完成后,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截至2018年3月30日) (截至股份登记日)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66,076,147 55.36 210,837,082 61.1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3,923,853 44.64 133,923,853 38.85
合计 300,000,000 100.00 344,760,935 1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权结构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发行人董事全体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程宗玉 张经时 刘东华 刘衡
彭银利 袁艳 夏成才 谢岭
端木梓榕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金翔
保荐代表人:
钱进 耿旭东
法定代表人:
冉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确认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引用法律意见书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 承办律师:
王玲 冯艾
陈旭楠
年 月 日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确认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王韶华 陈昭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林恒新 肖世超
单位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
蒋洪峰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释义
在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名家汇/公司/本公司 指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发行 指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超过5名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A股股票的行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报告期内 指 2015年、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3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3月末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
亿元
注: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报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而非数据错误。
目录
特别提示...... 2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2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2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2
四、资产过户情况...... 2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后,公司股权结构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2
释义...... 8
目录...... 9
一、公司基本情况...... 10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0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3
四、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2
五、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6
六、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17
七、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26
八、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27
九、其他重要事项...... 28
十、备查文件...... 28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ShenzhenMinkaveTechnologyCo.,Ltd.
公司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 名家汇
证券代码 300506
成立日期 2001年5月8日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 300,000,000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程宗玉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东滨路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