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东滨路4351号荔源商务大厦A座13、14、
15楼)
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股票简称:名家汇
股票代码:300506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二零一八年四月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程宗玉 张经时 刘东华 刘衡
彭银利 袁艳 夏成才 谢岭
端木梓榕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4月 27日
目 录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2
释义......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5
一、公司基本情况......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6
三、本次发行方案......8
四、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9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12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13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1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13
第三节 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4
第四节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6
第五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7
第六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18
一、保荐机构声明......18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19
三、会计师事务所声明......2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21
一、备查文件......21
二、查阅地点......21
释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报告书中的词语应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名家汇 指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根据证监许可﹝2017﹞2209号核准,发行人拟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含6,000万股)普通股股票
国金证券、保荐人、保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正中珠江 指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发行人中文名称: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ShenzhenMinkaveTechnologyCo.,Ltd.
A股股票简称:名家汇
A股股票代码:300506
成立日期:2001年5月8日(股份公司于2012年9月24日成立)
上市日期:2016年3月24日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东滨路4351号荔源商务大厦A座13、14、15
楼
法定代表人:程宗玉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电话:0755-26067248
传真:0755-26070372
互联网网址:www.minkave.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8556175Y
经营范围:照明技术的开发,城市照明环境艺术设计(不含限制项目),环境导视规划;城市及道路及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凭《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经营),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凭有效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经营);标识设计及工程安装;园林绿化工程(凭资质证书经营);合同能源管理;LED灯具及照明灯具、路灯及灯杆、LED 显示屏、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标识的生产及制作(以上经营范围涉及生产的项目,场地执照另办,生产范围凭环保许可经营);电子电器产品的购销及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发行方案的审议批准
发行人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公司2016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6年10月18日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7年5月5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7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17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7年10月10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发行方案,发行人本次创业板非公
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6,000.00万股(含6,000.00万股)。若公司的股票在董事
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经公司2016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6年10月18
日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2017年10月17日。经公司2017年9月21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7年10月10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0月9日。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于2017年10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
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7年12月6日,发行人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
核准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220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新股。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获配数量及验资情况
依据特定发行对象填写的《申购报价单》,并根据《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认购对象和认购价格确定原则,发行人与国金证券共同协商确定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获配投资者、获配股数结果如下:
序 投资者 有效申购 发行价格 获配股数
号 名称 价格(元/ 产品名称 资金来源 申购金额(元) (元/股) (股) 获配金额(元)
股)
建信基 建信华鑫信 自然人、
金管理 托慧智投资 信托公司
1 有限责 19.66 118号资产 的自有资 197,980,000.00 9,206,511 181,000,006.26
任公司 管理计划 金
金鹰基 金鹰穗通定
金管理 增508号资 银行理财
2 有限公 21.37 池 299,000,000.00 15,208,545 298,999,994.70
司 产管理计划
19.66
信达澳 信达澳银源
银基金 信定增1号 银行理财
3 管理有 20.33 资产管理计 池 300,000,000.00 15,259,409 299,999,980.94
限公司 划
接受询价 自然人自
4 程宗玉 确定的发 程宗玉 有资金 —— 5,086,470 100,000,000.20
行价格
合计 44,760,935 879,999,982.1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宗玉先生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 的认购价格认购,除程宗玉先生外,以上获配投资者均在2018年4月18日确定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之内。
发行人与国金证券已于2018年4月24日向上述获得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发出《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全部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已足额缴纳。
发行人与上述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