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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06 深市 名家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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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汇: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7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18-029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程宗玉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

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方式进行

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9人,出席9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程宗玉先生主持。

    5、公司监事胡艳君女士、李娜娜女士、杨伟坚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李冬先生列席会议。

    6、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2017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对2017年度董事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对2018年的发展思路进行了

规划,形成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夏成才先生、谢岭先

生、端木梓榕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

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

登在2018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

登在2018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公司2018年度重大资金安排计划和发展规划,公司董事

会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7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和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订以来,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8]G18002420049号)。

   《公司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拟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18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7 年度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违规的情况,

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审核说明》(广会专字[2018]G18002420038号)。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审核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由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为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周转资金需要,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具体额度以各银行的最终授信为准)。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其他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中长期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进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事项。

    若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总额范围以内,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将不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程宗玉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授信、借款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及本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体现了稳健、谨慎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独立意见及《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签订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5月18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南

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18层),以现场会议结合网

络投票形式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