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17-077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程宗玉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18日以
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7年9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与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7人,出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端木梓榕先生通过通讯
方式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程宗玉先生主持。
5、公司监事胡艳君女士、袁艳女士、杨伟坚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李冬先生、康海文先生、财务总监彭银利女士列席会议。
6、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再次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再次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程宗玉、刘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四次修订稿)》。
《公司 2016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四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
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程宗玉、刘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第
四次修订稿)》。
《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第四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程宗玉、刘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四次修订稿)》。
《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第四次修订
稿)》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第四次修订稿)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第四次修订稿)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程宗玉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程宗玉、刘衡回避表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程宗玉、刘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7、《关于延长公司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公司延长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程宗玉、刘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公司延长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自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10月10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地址:安徽省
六安市金安区寿春路12号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以现场会议结
合网络投票形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决议》;
2、《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