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4 证券简称:天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407,9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0.52%。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72,432,480 股减少为 271,024,580 股。
3、本次回购注销涉及 246 人。回购价格为 6.61 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
总额为 9,737,132.09 元。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其后,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新后)》(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2、2021 年 4 月 24 日至 2021 年 5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
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次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5 月 31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
的 22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72.2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21 元/股。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发布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股
票上市日为 2021 年 7 月 2 日。
5、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12 月 3 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35 名激励对
象授予 119.6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21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23 日发布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股票上市日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
6、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244,720 股,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具体事宜。2022 年 9
月 6 日完成了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并于 2022 年 9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8、2022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27.94 万股,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具体事宜。2023
年 2 月 24 日完成了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并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0、2023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3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6.3 万股,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具体事宜。2023 年 9
月 5 日完成了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并于 2023 年 9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2、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7.14 万股,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具体事宜。2024 年
2 月 28 日完成了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并于 2024 年 3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4、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15、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40.79 万股,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具体如下: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期公 未达到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2023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解除限 2,554,428,465.57 元,相比公司 2020
售考核目标为:以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年营业收入 1,906,262,709.32 元,增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长了 34.00%,未达到业绩考核要求,
不满足本次解除限售条件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因公司 2023年度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值,合计 140.79 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拟由公司回购注销,其中包括170名首次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9.71 万股,109 名预留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1.08 万股。(注:33 名激励对象涉及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实际回购对象 246 名)
2、回购注销数量:
上述情形所涉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40.79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回购注销价格: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公司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的公司总股本 272,432,48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合计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4,486,496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 2021、2022 年的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在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
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先行实施的前提下,董事会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为 6.61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4、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 9,737,132.09 元,资金来源为自
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实施情况
公司扣除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