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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03 深市 昊志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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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志机电: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3

昊志机电: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4-044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6、本公告中占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2、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2 日 9:15-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

  4、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禾丰路 68 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秀清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17,294,34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32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17,216,09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29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78,2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8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78,2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0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78,2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56%。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7,263,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0%;反对 3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7,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209%;反对 3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79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

    2、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7,263,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0%;反对 3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7,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209%;反对 3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79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7,263,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0%;反对 3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7,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209%;反对 3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79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

    4、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7,263,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0%;反对 3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7,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209%;反对 3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79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0%;反对 3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7,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209%;反对 3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79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7,263,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0%;反对 3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7,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209%;反对 3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79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事项及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对于议案 7 中涉及关联事项的子议案,关联股东汤丽君女士、汤秀清先生、雷群先生、肖泳林先生和韩守磊先生均已依法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议案以逐项表决的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7.01《汤秀清先生 2024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为:同意 2,603,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22%;反对 3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7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7,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209%;反对 3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79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汤丽君女士、汤秀清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7.02《雷群先生 2024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6,110,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7%;反对 3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7,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209%;反对 3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79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雷群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7.03《肖泳林先生 2024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5,972,2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7%;反对 3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7,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209%;反对 3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79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肖泳林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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