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1-031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开具信用证、保理、保函、外汇交易保证金、资产池等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可以用公司及子公司合法拥有的财产(包含但不限于自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应收账款、票据、知识产权等)作为抵押物为该笔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最终综合授信额度以、实际融资金额及担保方式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下属公司负责人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及法律文件、办理抵押、担保手续等。
以上授信额度、担保和授权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规模适度,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对公司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