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4-013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召开
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
及会议材料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当天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
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由监事张智强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同意选举张智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本次实际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146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146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同意公司以2024年1月1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46名激励对象授予338.7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2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