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2 证券简称:新易盛 公告编号:2024-001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于 2024 年 1 月 3 日以现场与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7 名(其中 1
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光荣主持,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 月 4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 月 4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1)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3)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高光荣先生、黄晓雷先生、罗玉明先生、李天蜀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经表决,
候选人高光荣先生,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候选人黄晓雷先生,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候选人罗玉明先生,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候选人李天蜀先生,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董事的选举表决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弋涛先生、杨曼曼女士、夏常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弋涛先生、夏常源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曼曼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经表决,
候选人弋涛先生,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候选人杨曼曼女士,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候选人夏常源先生,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董事的
选举表决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 月 4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