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2 证券简称:新易盛 公告编号:2021-064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00 元/股(均含本数),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公司于 2021 年 5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27)。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8)。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2 日、7 月 2 日、8
月 3 日、9 月 2 日、10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1-032、2021-034、2021-037、2021-053、2021-059)。
3、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 2021 年 5 月 1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截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 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578,5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1%,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格为 42.99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28.51 元/股,成交金额为 48,811,391.89 元(不含交易费用)。 至此,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备注: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实施完毕,公司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回购上限价格调整为 35.52 元。
二、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使用资金总额、回购的股份数量、比例、回购价格、回购的实施期限及资金来源等相关内容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三、 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 本次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及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8),在满足《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情况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光荣先生于 2021 年
9 月 9 日、2021 年 9 月 24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 270,000 股、
420,000 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晓雷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韩玉兰女士于
2021 年 9 月 9 日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415,000 股。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1 年 5 月 19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累计成交量 38,675,122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9,668,780.5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首次回购股份过程中有 55,000 股(成交金额人民币 223.65 万元)
回购的委托时间发生在收盘前半小时内(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8))。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在收盘前半小时内进行回购股份委托的情形。
六、 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578,507 股。按照截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股
本结构计算,假设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67,970,990 13.40% 69,549,497 13.72%
无限售条件股份 439,115,229 86.60% 437,536,722 86.28%
总股本 507,086,219 100% 507,086,219 100%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相关说明
1、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578,507 股,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和《回
购报告书》,其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3、公司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全部授
予或转让,若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完成,未授出或转让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
销。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