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1-030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
以总股本 362,204,46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1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98,351,680.69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2、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2021 年 5 月
27 日)期间进行回购,累计回购股份 229,212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29,212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回购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相关权利,因此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转增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权益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2,204,466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29,212股后的股本361,975,2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17082元(含税(即 2.717082
=98,351,680.69/(361,975,254股/10)),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2532股(4.002532=(362,204,466股*0.4)/(361,975,254股/10))。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除权前总股本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2715362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2715362元/股=(0.2717082*361,975,254股)/362,204,466股)。按除权前总股本计算的每股配股数应以0.3999999计算。(每股配股数=配股总数/总股本,即0.3999999=(4.002532*361,975,254/362,204,466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除权前总股本计算每股现金红利(0.2715362元/股))/(1+每股配股数(0.3999999))。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 362,204,46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71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98,351,680.69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2、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2021 年 5 月
27 日)期间进行回购,累计回购股份 229,212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29,212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回购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相关权利,因此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转增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权益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2,204,466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29,212股后的股本361,975,2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17082元(含税(即 2.717082
=98,351,680.69元/(361,975,254股/10)),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2532股(4.002532=(362,204,466股*0.4)/(361,975,254股/10))。
3、公司权益分派预案披露至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29,212.00股后的361,975,25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71708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44537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2532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4341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7170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62,204,46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07,086,219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1年6月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1年6月8日。
七、股本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股份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28,041,357 35.35 51,248,962 179,290,319 35.36
(或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96,815,021 26.73 38,750,521 135,565,542 26.73
首发后限售股 31,226,336 8.62 12,498,440 43,724,776 8.63
二、无限售流通股 234,163,109 64.65 93,632,790 327,795,899 64.64
三、总股本 362,204,466 100 144,881,753 507,086,219 100
备注:1、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2、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小数点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507,086,219股摊薄计算,2020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9698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王诚
咨询电话:028-67087999-8062 传真:028-67087979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