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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易盛: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8

新易盛: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0-094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由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12月28日当天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其中1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光荣主持,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高光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专业委员会组成情况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关于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邵怀宗、廖建、黄晓雷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黄晓雷担任主任委员。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关于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廖建、杨川平、高光荣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廖建担任主任委员。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关于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邵怀宗、杨川平、高光荣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邵怀宗担任主任委员。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关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廖建、杨川平、黄晓雷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杨川平担任主任委员。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晓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戴学敏女士、陈巍先生、王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4.1关于聘任戴学敏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关于聘任陈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3关于聘任王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林小凤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王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魏玮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8 日

附件:

                                简 历

    1、高光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9 年 5 月,中专
学历,毕业于成都无线电机械学校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1989 年至 1998 年任乐山无线电厂光通信分厂技术员;1998 年至 2001 年任光通电子执行董事、总经理;
2001 年至 2002 年任四川九州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主管;2002 年至 2004 年
任光盛通监事;2004 年至 2008 年任光盛通信监事;2008 年 4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新易盛有限董事长、财务总监;2011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光荣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36,150,825 股,持股比例
为 9.98%。高光荣先生、黄晓雷先生为公司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1,945,8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10%,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以外,高光荣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黄晓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9 年 9 月,研究
生学历。1991 年毕业于东南大学无线电系,获工学学士学位;2001 年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测试技术及仪器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1991 年至 1998 年任成都前锋电子仪器厂工程部工程师;1999 年至 2001 年,创立慧达电子,任法定代表人;
2001 年至 2002 年任飞博创(成都)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2002 年至 2003 年
于光玉科技从事测试工作;2005 年至 2007 年任成都英思腾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
监;2007 年至 2008 年任光盛通信技术总监;2008 年 4 月至 2011 年 11 月先后任
新易盛有限技术总监、董事、总经理;2011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晓雷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5,795,000 股,持股比例
为 7.12 %。高光荣先生、黄晓雷先生为公司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1,945,8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10%,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以外,黄晓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戴学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81 年 10 月,本
科学历。戴学敏女士曾任新易盛有限总经理助理、人事行政部经理、国外市场总监。2011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学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506,826 股,持股比例为
0.69%,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陈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80 年 2 月,本科学
历。陈巍先生曾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主任,新易盛有限国内市场总监。2011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0,816 股,持股比例为
0.039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王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83 年 11 月,本科
学历,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新易盛有限职工监事、人事行政部经理,公司职工监事、人事行政部经理。201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6,763 股,持股比例为 0.016%,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林小凤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90 年 1 月,研
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2014 年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获会计硕士学位。2014
年 7 月参加工作,2014 年至 2015 年任成都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
师,2016 年至 2019 年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分所审计员、项目经理,2020年 4 月加入本公司任财务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林小凤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魏玮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89 年 5 月,本科
学历,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魏玮女士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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