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0-026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0年4月2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其中1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光荣主持,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度公司总经理带领的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了经营稳步发展。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使公司
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邵怀宗、廖建、杨川平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制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对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分析,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2,856,556.5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6,419,687.03元,依据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9,641,968.7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本次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12,152,983.07 元。
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制定的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总股本 236,459,1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1.8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42,562,647.0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并确认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以前,已经征求了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并确认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JeffreyChih Lo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经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予以确认的议案》
2019年公司在管理层的带领和全体员工的努力拼搏下,贯彻落实2019年经营计划卓有成效,在团队建设、研发进展、业务整合等方面取得良好的成绩,使公司保持了稳步发展,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符合公司薪酬制度。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该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各种单项授信业务。全资子公司四川新易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四川新易盛”)可使用前述综合授信额度,但上限为人民币15,000万元,并在上限内分别办理各种单项授信业务。
公司将为四川新易盛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
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从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制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分析,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汤艳丽、易江龙、袁潇、陈钢、徐国松等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5人共计持有4.62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2.2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公司已实施完毕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则回购价格应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36,459,150股变更为236,412,95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236,459,150元减少为236,412,950元。
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