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502 深市 新易盛


首页 公告 新易盛: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新易盛: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5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81.335 万股,约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76%。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3、回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3,827.25 万股变更为 23,645.915 万股。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7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7 年 7 月 6 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3、2017 年 7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4、2017 年 7 月 8 日至 7 月 21 日,公司已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17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7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11 月 9 日。

  8、2018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9、2018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7 月 19 日。
  10、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已实施完毕的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拟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对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情形所涉共计 6.5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并对满足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所涉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以及《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调整后)》。调整后,公司拟对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担任监事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情形所涉共计 9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并对满足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所涉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18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4.1 万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1 月 15 日。

  13、2018 年 11 月 27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同意公司对 9 万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5),公告公司实施对部分限制性进行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因此就减资事宜特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14、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2018 年年度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部分第一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且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8人已离职,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81.335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15、2019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181.335 万股不符合/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公告公司实施对部分限制性进行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因此就减资事宜特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 2018 年公司层面业
件均未达成;同时首次及预留授予的 8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故所涉181.335 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2、数量:

  上述情形所涉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81.33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股份总数 556.25 万股的 32.60%和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76%。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合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1.815 万股,所涉激励对象人数合计为 204 人。

  3、价格

  鉴于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实施了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238,272,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0 元(含税);
故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价格应相应调整。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公司发生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调整,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因此,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P=P0-V=12.4-0.12=12.28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后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P=P0-V=8.26-0.12=8.14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4、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21,788,041.59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 金。

    三、回购注销验资及完成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604 号验资报告,审验结果为: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止,新易盛已回购 212 人限制性股票 1,813,350.00 股,减少注册
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1,813,35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壹万叁仟叁佰伍拾元整)。其中减少股本 1,813,350.00 元,减少资本公积 19,974,691.59 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购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80,275,057    33.69%    -1,813,350    78,461,707    33.18%

  无限售条件股份    157,997,443    66.31%            0  157,997,443    66.82%

    股份总数      238,272,500    100.00%    -1,813,350  236,459,150  100.00%

  注: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