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18-037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第1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6日—2018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9:30—11:30时和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15:00至2018年5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公兴镇物联西街127号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光荣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140,319,4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0216%。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92,525,4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918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47,793,9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1032%。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1,046,47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8.85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482,4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1.885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6,564,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9672%。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314,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4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2%;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314,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4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2%;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314,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4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2%;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314,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4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2%;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314,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4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2%;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18年并确认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Jeffrey Chih Lo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814,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4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2%;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314,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4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2%;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7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予以确认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314,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4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2%;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314,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4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2%;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314,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4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2%;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305,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1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32,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5%;反对1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