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18-020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1,090,905.6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9,398,573.80
元,依据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939,857.3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23,717,824.36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8,016,540.78元。
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制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7,742,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28,529,100.00
元。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成长发展相匹配,符合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
配,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从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该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成长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监事会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
绩及未来成长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