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5
债券代码:123183 债券简称:海顺转债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非交易过户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持股计划”)最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
的海顺新材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6,504,6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36%,最高成交价为16.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1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9,998,736.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首次受让的股份数量为289.90万股,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1.50%,全部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情况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开立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52660。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首次授予不超过360.80万股、拟预留42.90万股作为预留份额,若参加对象出现放弃认购、未按获授份额足额缴纳或未按期缴纳认购资金的情形,则均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利,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该部分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或将相关份额放入预留份额中。
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公司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份过户期间实施了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将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由6.96元/股调整为6.69元/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首次授予人数为124人,实际首次认购份额为1,939.4310万份,实际首次认购总金额为1,939.4310万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0095号)。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5年1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289.9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1月8日非交易过户至“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首次过户股份数量占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1.50%,过户价格为6.69元/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72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各期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目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锁定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换债换股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其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等共同扩大其所能支配的公司表决权数量的相关安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持股计划份额,以上持有人与本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本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回避表决。除上述情形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等共同扩大其所能支配的公司表决权数量的相关安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管理权利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将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