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4
上 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11月22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股东大会投票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
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董事候选人提名表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股份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和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候选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在2022年10月18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期满后,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召开会议,对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确认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
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五、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非独立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
8、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9、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10、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1、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2、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董事会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的的;
13、法律、行政法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人员;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人提名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
查);或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4、能证明符合公司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5、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二)推荐人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2022年10月18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高锋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37017626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 938 号龙湖虹桥天街G栋508
室
邮政编码:201103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0 月 12 日
附件: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表
推荐人基本情况
推荐人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提名的候选人类别: □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
被提名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是 □否
(请在“是”或“否”前打“√”)
简历
(包括但不限于
学历、职称、详细
工作履历、兼职情
况等, 可另附纸
张)
其他说明
(注:指与上市公
司、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数量;是
否受到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等,可
另附纸张)
推荐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