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2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等方式
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涉及款项,之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77 号《关于同
意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181,70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1,599,986.9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252,830.1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7,347,156.7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2-39 号)《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在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0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上海海
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结合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
1 高阻隔复合材料项目 63,160,00 60,160,00
合计 63,160,00 60,160,00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原因
为加快公司票据等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以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等支付募投项目所涉款项,之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的相关设备、工装材料采购周期及项目建设进度等,由公司相关采购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在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相关采购部门提交付款申请流程,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流程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进行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
3、财务部应建立明细台账,定期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报送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4、财务部统计未置换的以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并根据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在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和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二)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需要,由相关业务部门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外汇的种类及金额,并提交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批;
2、在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相关采购部门提交付款申请流程,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外汇种类及金额。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财务部门根据经审批的付款申请单的外汇种类及金额,办理自有外汇付款,并建立对应台账;
3、财务部门对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的资金建立明细台账,并按月汇总使用外汇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报送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核,并抄送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经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保荐代表人审核无异议后,财务部门于办理自有外汇支付款项的当月,按照外汇支付当日的汇率卖出价折算人民币金额,向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提报募集资金书面置换申请;
4、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将通过自有外汇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账户中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款项,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等资产的周转速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2年5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5月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顺新材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海顺新材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