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2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林武辉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2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在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 7 人,现场会议出席董事 3 人,分别为林武辉、
朱秀梅、黄勤;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4 人,分别为林秀清、夏宽云、马石泓、庞云华。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林武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杨高锋先生及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1 年 3 月 16 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在 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及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 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与“第十节公司治理”部分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庞云华先生、王雪先生、夏宽云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16 日刊登于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总经理编制的《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认为 2020 年度公司经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完
成了 2020 年度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出具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该报告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天健审〔2021〕2-63 号”《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16 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16 日刊登于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度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90,884,098.72 元。按母公司
该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9,088,409.87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59,616,353.14 元。
结合公司近年来利润分配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156,529,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826,49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16 日 刊 登 于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20 年度会计报表审
计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表现出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现结合其职业操守与履职能力,拟续聘为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1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16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请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编制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且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16 日刊登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 100,000 万元,授信期限 12 个月,该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
超短融票据授信、建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林武辉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16 日刊登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天健审〔2021〕2-64 号)。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16 日刊登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其中该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按照有关规则执行。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16 日刊登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
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