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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设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1

启迪设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公
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下午 13:30 在苏州工业园区旺茂街 9 号启迪设
计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戴雅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 人,代表股份 87,464,94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7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87,462,9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7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
表股份 1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 人,代表股份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聂梦龙律师、张辰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的表决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时分别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进行表决。议案 5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01 选举华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7,462,94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00 股。

    表决结果:华亮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苏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7,462,94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00 股。

    表决结果:苏鹏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张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7,462,94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00 股。

    表决结果:张斌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胡旭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7,462,94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00 股。

    表决结果:胡旭明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查金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7,462,94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00 股。

    表决结果:查金荣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袁金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7,462,94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00 股。

    表决结果:袁金兴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7 选举蔡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7,462,94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00 股。

    表决结果:蔡爽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1 选举丁洁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7,462,94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00 股。

表决结果:丁洁民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吕大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7,462,94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00 股。

表决结果:吕大龙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徐雁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7,462,94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00 股。

表决结果:徐雁清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 选举郭龙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7,462,940 股。


    同意股份数:8,000 股。

表决结果:郭龙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李烽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7,462,94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00 股。

表决结果:李烽清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金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7,462,94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00 股。

表决结果:金彦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464,9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464,9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464,9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聂梦龙律师、张辰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关于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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