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0 证券简称:启迪设计 公告编号:2021-013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关联方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设计”、“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对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前董
事李海建先生于 2018 年 3 月至 2021 年 3 月间借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进行追认,具
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7年12月25日,深圳嘉力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嘉力达”)
向其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李海建先生提供借款 1,000 万元。2018 年 3 月,公
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完成对深圳嘉力达 100%股权的收购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李海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嘉仁源联合投资管理企业(有限
合伙)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2018 年 5 月至 2021 年 2 月,李海建先生任
公司董事。截至 2021 年 3 月 24 日,李海建先生将借款本金 1,000 万元及参照银
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140.63693 万元(合计 1,140.63693 万元)归还深圳
嘉力达。上述事项造成 2018 年 3 月至 2021 年 3 月间,李海建先生作为关联方借
用公司资金 1,000 万元的事实。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追认关联交易额度未超过关联交易发生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姓 名:李海建
身份证号:35012219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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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李海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嘉仁源联合投资管理企业(有
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且自 2018 年 5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公司董
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李海建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前董事李海建先生于 2018 年 3 月至
2021 年 3 月间借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进行追认,借款期间利率参照同期贷款市场利率,经协商确定借款年利率为 4.35%,实际应支付利息按天折算共计人民币140.63693 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追认的关联借款本金及利息均已归还。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以同期贷款市场利率为基础,经协商确定实际借款年利率为 4.35%,借款利
息自借款金额到账之日起计算。
五、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借款事项发生在公司完成对嘉力达的收购之前,但在收购后资金借用的情况长期持续,且未履行公司层面相应的审批程序,增加了公司的资金安全风险。公司董事会获悉该事项后,已要求李海建先生归还借款。上述借款的本金及按同
期贷款市场利率计算的利息共计 1,140.63693 万元已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归还完
毕,未对公司造成实质性损失。
六、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
认关联方借款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李海建先生借用公司资金的行为未经程序
审批,增加了公司的资金安全风险。截至 2021 年 3 月 24 日,李海建先生已将借
用资金及利息共计 1,140.63693 万元归还完毕,本次资金借用利息参照同期贷款市场利率,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对公司造成损失,亦未对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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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审议
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
认关联方借款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李海建先生借用公司资金的行为未经程序
审批,增加了公司的资金安全风险。截至 2021 年 3 月 24 日,李海建先生已将借
用资金及利息共计 1,140.63693 万元归还完毕,本次资金借用利息参照同期贷款市场利率,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对公司造成损失,亦未对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追认关联方借款事项,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海建先生参照同期贷款市场利率支付本次借款利息,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对公司造成损失,亦未对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追认关联方借款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承诺在审议该议案时投赞成票。
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追认关联方借款事项,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海建先生参照同期贷款市场利率支付本次借款利息,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对公司造成损失,亦未对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追认关联方借款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追认关联方借款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