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8号)核准,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9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1,36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3,584.66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80.34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110136号《验资报告》。
2、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李海建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5号)批准,公司向李海建、苏州嘉鹏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涵德阳光投资基金合伙(有限合伙)、深圳市华信睿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王玉强、深圳市嘉仁源联合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远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富源恒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王翠定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深圳嘉力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嘉力达”)100%股权。交易作价采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3月31日的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深圳嘉力达100%股权交易作价为65,000.00万元,其中,以现金支付255,627,633.63元,剩余部分394,372,366.37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公司向李海建、苏州嘉鹏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涵德阳光投资基金合伙(有限合伙)、深圳市华信睿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王玉强、深圳市嘉仁源联合投资管理企业(有
限合伙)、深圳市远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富源恒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王翠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11,319,52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4.84元。
上述资产过户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 字 [2018] 第 ZA10128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股份上市日期为2018年3月1 日。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注销时间
苏州银行工业园区支行 7066601991120194001241 注销 2019-12-12
上海银行苏州分行 37000403002638966 157.4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 465067131630 注销 2018-3-28
交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325605000018010503039 注销 2018-9-17
上海银行苏州分行 37000403002816201 注销 2018-4-9
注:上海银行苏州分行(37000403002638966)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注销。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及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 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6年3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 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园区 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公司本次发行系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募集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 放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77,803,430.67
加:截至期末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6,028,950.78
减:募投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82,257,845.43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574,536.02
2、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394,372,366.37
减:募投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94,372,366.37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额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6年2月4日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57,480.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2231号)。公司已用于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057,480.00元。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额
1 云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505.75 505.75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经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内容并调整实施进度,具体如下:
序号 原募投项目 变更后募投项目 变更后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中
1 项目 的 4,000 万元与“绿色建筑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
收购嘉力达 100%股权 目”中的 6,000 万元,用途变更为“收购深圳市
绿色建筑设计研发
2 中心建设项目 嘉力达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项目。
轨道交通综合体设
3 不变 不变
计中心建设项目
云管理信息化平台
4 不变 不变
建设项目
原投资项目“建筑设计中心改造项目”变更为“收
建筑设计中心改造 收购深圳毕路德51%股权 购深圳毕路德建筑顾问有限公司 51%股权”项目
5 项目 和“收购北京毕路德建筑顾问有限公司 51%股
收购北京毕路德51%股权 权”项目。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现金管理
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5月5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